“有機肥項目國家補貼”是怎么申請的?
隨著國家“有機肥替代化肥”政策的不斷推進,在農村申請開有機肥廠的用戶越來越多,很好的帶動了當地農村經濟發展,這一切離不開國家對有機肥廠的補貼政策。從有機肥廠項目申請、有機肥生產設備的購置,到成品有機肥銷售,國家全程都有扶持,無論從經濟上的補貼,還是優惠政策,多次頒發文件。鄭州市玉賜重工機械有限公司將新頒發的一些關于國家對有機肥廠的補貼政策整理成文,希望對計劃在農村申請開有機肥廠的朋友有所幫助。
1、市區農業主管部門加強補貼企業的有機肥質量監督,要定期不定期組織肥料監管部門對本市有機肥生產的有機肥產品進行抽檢,發現生產、銷售有機肥的有機質含量不達標的一律不享受補貼標準,同時要追究其法律責任,防止出現假冒偽劣肥料坑農害農行為。
2、市農業局根據以上條件,組織篩選有機肥生產企業進行正規試驗。肥效試驗原則上根據有機肥生產企業發展和肥料開發情況,每2-3年開展一次。
3、市農業局根據肥效試驗情況和質量抽檢情況,與市財政局商定初選補貼企業名錄。
4、凡符合申報條件的生產企業向所在區農業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申報,區農業主管及區財政部門審核后以文件的形式于6月底前分別向市農業局和市財政局申報,市屬生產企業直接向市農業局、市財政局申報。申報材料一式四份,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肥料產品登記證、企業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及年度生產規模及銷售情況說明等。

考核驗收
1、經審核確認的有機肥生產補貼企業在銷售有機肥時,須建立臺帳,記錄生產量、銷售量、銷售地點、銷售對象(附簽名)。
2、市農業局根據各區上報情況,將會同市財政部門,對企業生產情況進行實地考察,重點考察企業生產情況、設施設備情況、研發情況、原輔料來源、工藝流程、生產規格、有機肥使用情況、銷售情況。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合格企業撥付補貼資金。
3、凡享受補貼企業要以優惠價格向本地農民或種植大戶銷售有機肥。